方型壁式軸流風機房構造及内部設施
1、方型壁式軸流風機房構造:根據《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 50045-95(2005年版)第5.2.7條“……通風、空調機房,應采用耐火限不低于2.00h的隔牆,1.50h的樓闆和A防火門與其它部位隔開”。可見機房四周由防火牆和防火門組成,在防火分隔上起到了在一定時間内阻礙機房内外火情蔓延的作用。
2、機房内部設施:方型壁式軸流風機房内部一般設有消防排煙兼平時通風用的消防排煙風機、排煙風管以及風機控制櫃。根據防火要求:
1)排煙風管及其保溫層必須采用不燃材料制作。
2)另外風管穿越機房牆體處設置280℃排煙防火閥,當煙氣達到280℃時自動關閉。
3)方型壁式軸流風機應保證在280℃時能連續工作30min,表明消防排煙風機在此溫度下不可燃燒。
根據上述分析,機房内除控制櫃及電線可能引起火災外,其它設施理論上平時均屬于不可燃物。